剑、钺、镞和匕首
剑,流行于西周至汉代。是随身携带的短兵器,可斩可刺,由剑身、剑把两部分组成。各部位均有特定的名称,剑身前端突出的尖称“锋”,中间凸起的棱称“脊”,脊两旁从棱至刃的斜坡部分称“从”,从两边的刃部称“锷”,脊与两从合称为“腊”。圆形或扁形的剑把称“茎”,剑把与剑身之间的相隔处称“格”,又称“卫”、“镡”,茎末端的圆形部分称“首”。剑鞘顶端的玉饰称“珌”,中部穿带的玉饰称“珥”。西周的剑短而宽,春秋战国的剑细而长。
钺,兵器和礼器。流行于商至战国时期。钺即是大斧,既用于实战,也作为仪仗用具。钺的基本形状是长方形或方形,也有的呈月牙状。一端有刃,另一端有穿或銎,用于捆缚或插上木制的柲。由于是仪仗用具,多装饰精美,有的饰有人头,有的雕镂兽首,也有的饰有各种动物纹饰和几何纹饰。
镞,指用弓弩射发的箭头。流行于商至汉代。前端有尖头,两侧有张开的两翼,中有凸起的棱,后有安装木制箭杆部分的铤。镞各部分也有特定的名称,尖头称“前锋”,中部凸起的棱称“脊”,两侧的三角形叶片称“翼”,翼的两个锐利的边称“刃”,两翼尾部的尖头称“后锋”,后锋与脊的连接部称“本”,脊与后部铤的相连处称“关”,关后端的圆棍称“铤”。春秋中期后出现了刃部为三角形的镞,这种镞无双翼,脊上等距离分布着3条窄而锋利的刃。汉代还有一种平头镞,前端无锋,呈圆棍状,不是实用品。
匕首,即短剑,是随身携带的小型近身杀伤武器。器身短而扁平,有的一面有脊,一面平,柄亦较短。许多匕首上装饰着有时代特色的花纹,可作为断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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