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履生:回归 回流——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回归有多难



时间:2018-12-15 13:08:13 文章来源:陈履生美术馆 

  流失文物是一个笼统的概念,首先应该明白流失海外的中国古代文物有着不同的流失过程,要根据具体情况谈追索、回归、回流的问题。而有些可谈,有些则无从谈起。

12月11日,国家文物局划拨中国国家博物馆青铜“虎鎣”入藏中国国家博物馆。

  现在海外有很多博物馆或者私人机构收藏并展示的中国文物,其数量之多,文物的稀有程度、价值之高是相当惊人的。而从中国文物流失到海外的过程来看,每一件的故事都不尽相同,因为在这样一个流失的过程当中,包含着中国社会曾经有过的沧桑历史,否则一个有尊严的国家,是不可能让自己国家中具有重要历史和艺术价值的文物流失到国外。这正好像我们今天也可以看到很多古埃及的文物陈列在像大都会博物馆、大英博物馆这些重要的博物馆之中那样。通常这关系到的战争、国家的动乱和贫弱。

  要正确的认识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的不同情况,并要区别对待。一种是战争期间的掠夺,如流失海外的圆明园文物;一种是在文物所在地的非法盗取,如新疆克孜尔石窟壁画等;一种是经由不法商人的买卖,如在美国宾州大学博物馆昭陵六骏中的“飒露紫”和“拳毛騧”;还有一种是在国外的艺术市场上通过交易获得。而我们今天面对的流失海外文物的回归问题,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中与回归相关的还有回流的问题,“回流”通常是中国的商业机构通过商业手段,将流失文物引进到国内来拍卖,从而达到回到中国的目的,一般称之为“回流文物”。而“回归”则是指在国家层面上利用政府的力量或国家间的外交努力,将那些有违于国际法的流失文物归还到中国。

美国宾州大学博物馆昭陵六骏中的“飒露紫”。

  世界上有通过政府机构追讨流失文物的成功案例,但通常都是在近几十年内发生的有案可查的被盗的文物。如2000年法国皮诺家族向巴黎吉美博物馆捐赠了一批公元前7世纪的文物,此后被爆是1992年甘肃省周朝贵族墓葬遭盗挖时流失的文物。2010年前后,中国政府对这些文物发出追索申诉,但未成功,之后的外交行动一直持续。2015年4月,皮诺将4件有着2000年历史的文物移交给中国驻法大使馆;与此同时,从同一卖家手中购得另外28件文物的法国收藏家克里斯蒂安·戴迪耶也于5月15日交还了他购买的中国被盗文物。

  2013年6月28日,圆明园鼠首兔首由法国皮诺家族捐赠给国家博物馆,兽首首次以无偿捐赠方式回归。2014年12月16日,小皮诺省亲,看他们家族捐赠的圆明园兽首,正在复兴之路展出。

  主动归还,更是考验一个国家或博物馆机构的文明和道德的水平。2010年12月,工艺品连锁店Hobby Lobby总裁史蒂夫-格林(Steve Green)曾在阿联酋购买了总价值160万美元的超过5500件伊拉克文物,且该公司在购买前就知道文物可能是来自伊拉克的被窃古物。2018年,美国有关部门发现Hobby Lobby将数千件伊拉克古代文物偷运入境,在扣押后,于5月2日将其中大约3800件走私文物归还伊拉克当局。2003年,大英博物馆对伦敦警方交来的有可能来自伊拉克的被盗古代文物进行分析。最终确认其中的8件文物全部出土于 Girsu 遗址,并将其归还给伊拉克政府,大英博物馆的专家表示:“这是多年来博物馆第一次能够识别和归还被抢劫的物品给伊拉克”“是一次真正的历史性事件。”

大英博物馆归还给伊拉克政府的一枚刻有楔形文字的陶锥

  可是,也有像出现在荷兰藏家哪里的1995年被盗的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的章公祖师像,因为藏家1996年通过“合法途径”购得,官司打到荷兰,至今文物也没有回归。而根据1995年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95年公约”),这件宋代文物的回归本不是问题,然而,荷兰政府在1996年6月28日签署“公约”之后,并未获得议会的批准,所以,“95年公约”对荷兰无效。如此,眼前的流失问题都难以解决,面对19世纪后期、20世纪初期前后流失的中国文物,解决起来就更加困难,因为非常的特别。正在大英博物馆展厅中展出的顾恺之的《女史箴图》,其大致的流失情况有基本的脉络,可是,如果没有相关过程中的相关证件,那么,追索就无从谈起,所以,大英博物馆心安理得。而极端的例子还有,2012年,日本长崎的一座观音寺丢失了两尊佛像,最后通过国际警察在韩国发现其线索,并锁定日本丢失的两尊观音像就在韩国。就在日韩两国商量交还的时候,韩国的一寺庙主持向法院提出诉讼,认为其中的一尊佛像上面明确记载着它出自韩国浮石寺,而从1352年开始,之后长达20年的时间内,倭寇先后5次洗劫这座寺庙。说这原本就是韩国的文物,要求不要还给日本。韩国地方法院最后的判决是韩国寺庙主持的主张。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章公六全祖师像”。

  追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牵涉到国际法,牵涉到对国际法的理解和认同,还牵涉到国际法的遵守与执行,更重要的是牵涉到对于这些文物流失过程和关键证据的把握。到了法院,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国外,都是看证据。2008年,美国81岁的退休摄影师卡希尔要求西班牙政府归还一幅毕沙罗的油画。这幅原本属于卡希尔的作品,于1938年被纳粹份子掠夺,后来收藏在西班牙马德里的Thyssen-Bornemisza博物馆之中。而该博物馆表示这幅作品是1976在一家画廊中收购的。西班牙政府认为卡希尔的要求没有任何证据而予以回绝。显然,证明我爹是我爹有时候很容易,有时候很困难,有时甚至不可能。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通过各种手段,陆续促成了一些流失海外文物的回归。据统计,近年来我国通过外交斡旋、协商谈判、执法合作、司法诉讼等方式促成了30多批次近4000件套流失文物回归祖国,并形成了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模式,其中有圆明园鼠首兔首、秦公晋侯青铜器、大堡子山金饰片等重要文物已先后入藏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甘肃省博物馆等,显示了国家的力量。其中每一件的成功回归都是一段故事,都是一段精彩。但是,成功的是大家能看到的,还有很多不成功的努力,还有很多多年努力还在进行中的,是大家没有看到的。而面对数量众多的流失文物,成功的可能是九牛一毛。

上海博物馆秦公鼎

  因此,流失海外文物的回归是一个长时间的工作,需要几代人的努力,需要有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就目前来看,通过说服境外买家捐赠给中国政府是一个常规的方法。因为我们没有办法让藏家把收藏直接捐给中国政府,也没有能力阻止其拍卖。因此,当一些重要文物出现在拍卖会上时候,政府的各个方面都会想尽办法让其回到祖国的怀抱。这之中也有特别的案例,属于湖南省博物馆镇馆之宝的国宝级文物皿方罍,从1922年发现之后不久就身首异地,到1956年湖南省博物馆收藏其盖,而器身则早于此前就流失海外,经过美国洛克菲勒收藏之后,皿方罍又辗转到了日本,直到2001年首次出现在佳士得拍卖会上;2014年3月19日,纽约佳士得在第二次公开拍卖皿方罍的前一天发表声明,称中国湖南企业群体已正式提出联合洽购,经过与所有者的积极沟通而达成协议,其背后是以低于预估价一半左右成交价。无疑,这种基于国家崛起并不断强大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完成的操作,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流失海外的中国古代文物就和漂流在海外的游子一样。

湖南博物馆镇馆之宝——商代皿天全方罍(léi),简称皿方罍。

  因此,我们今天面对无数的在国外很多博物馆中或私人手中的流失海外的中国古代文物,谈论起其回归有着一条漫长的道路,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需要国家持之以恒的努力,需要我们有理有据的依据国际法去追讨。当然,这样一个过程是极其艰难而复杂的,因为每一件流失文物都有着复杂的内部问题,难以感情用事,需要子子孙孙的努力。

  不管怎么说,当流失海外的中国古代文物出现在国外的拍卖会上,那些有良心、有良知的人成为值得尊敬的买家,他们知道这些文物对于中国的重要性,在购得之后把它们捐赠给中国政府,让中国人民得以在百年的耻辱之后感到一点欣慰。包括像法国的LVMH集团向国家文物局捐赠了圆明园文物兔首和鼠首。而在国际社会中,值得尊敬的日本已故画家平山郁夫在2001年成立了非营利组织“流出文物保护日本委员会”,他在美术商等的帮助下回收并保管了阿富汗战乱期间流失的文物。2016年,日本向阿富汗归还了保管的102件文物。

  显然,流失海外的文物能够让重新回到中国的难度是可以想象的。因为它可能已经在别的国家的博物馆的藏品目录之中,或者成为他人的囊中之物,吃下去了再吐出来是很难的。以博物馆为例,他不想还你,不告诉你入藏前的流传情况,你就无法知道如何流失以及其中的过程,而这往往是追索的关键证据。也就是说现在的所有者既据有文物,又据有证据,那么,这官司如何打呢?如今出现在拍卖会上的标称圆明园流失文物的,是因为生意人抓住了“圆明园流失文物”已经成了商业的一个关键词,并用种种证据来证明其出自圆明园。

流失文物回家,何其艰难,其间隔着国家的界限,利益的纠缠,时间的阻拦。要突破这重重关隘,需要高度的智慧,需要国家的力量。总结一下这难度,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流失是一个历史问题,错综复杂;2、在市场上几经辗转,多次转手。剪不断,理还乱;3、国际公约、国际法并不适用于所有国家;4、个案中缺少足以说明和证明的证据;5、进入到拍卖会上难以阻止拍卖;6、国家尚未设立常规的在国际拍卖会上拍卖流失文物的基金;7、中国企业还没有成规模的关注海外流失文物的回归问题;8、进入到国外拍卖会上的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拍卖价已被追捧为天价;9、国家尚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研究海外流失文物。

  文章来源:2018年12月13日《文汇报》原标题为:“虎鎣”入藏国博,见证我国政府在追索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努力 陈履生:文物“回家”需以智慧突破重重关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