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1 14:33:37 来源:雅昌发布
《吴来仪公墓志铭》是明代董其昌应同僚吴用先所请,为其父亲吴应道所书墓志铭,通篇196行,约1400字,是其殚精竭力,经意而书的杰作。
吴用先(1558—1626),字体中,一字本如,号余庵,安徽桐城人。在晚明历史上曾经参加了“万历三大征”的“平播之役”,天启四年出任蓟辽总督。其时适值阉官魏忠贤弄权,诬陷杀害左光斗等人,吴用先愤而辞归,天启六年(1626)卒于家。《墓志铭》称“从塞上授简其昌,志赠公墓中之石”。塞上,是指蓟辽边关。可知,应当书于天启五年(1625)左右。
崇祯三年(1630)刻《容台文集》,《墓志铭》收于卷八。编纂时正逢政局复杂,《吴来仪公墓志铭》中牵涉到左光斗,还相当敏感。因此对《墓志铭》进行了修改和删减,如删掉吴应道夫人方氏、其子孙的婚配姻娅。
此《墓志铭》是董其昌七十一岁左右的书法作品,主要出入二王法度,又带一点李邕书法特点。字体端庄雍容,气息清雅隽秀。用墨也清新润泽,章法布局比较疏朗。因此风格飘逸高华,尚不具七十五岁以后的那种萧散飘逸并老态蜷缩之状。
《吴应道墓志铭》保留了珍贵的历史信息,加上书法精美,绝非应酬之作。书写格式严谨,丝毫无误,显然不是初稿,应该就是当年写给吴应道的正稿。
董其昌 《吴来义公墓志铭》
手卷 水墨纸本
引首:32×120 cm.约3.5平尺
字:32×963 cm.约27.7平尺
跋:36×66 cm.约2.1平尺
说明:是卷曾经清末民初学者马其昶(1855-1930)及近代书法家、篆刻家、金石收藏家张祖翼(1849-1917)鉴藏。
马其昶,字通伯,晚号抱润翁,安徽桐城人。出身书香世家,幼承家学,并问业于吴汝纶。后又师事张裕钊。《桐城耆旧传》卷四有《吴司马廷尉传》,对吴用先的履历有较为详细的记载。通伯藏有此卷后,又延请谭宗浚、于荫霖、吴汝纶、刘泽源等赏鉴并观跋。
董其昌书《吴来仪公墓志铭》考
文/白牧
此卷是明代董其昌应同僚吴用先所请,为其父亲吴来仪所书墓志铭(以下简称《墓志铭》)。查崇祯三年(1630)刻《容台文集》,此《墓志铭》收于卷八。上海图书馆藏明末清初刻二十卷本《容台文集》则移至卷九。收入文集时,对此《墓志铭》进行了修改和删减,造成很多信息缺失。本文即加以详细分析。
一、《吴应道墓志铭》的创作背景
吴用先(1558—1626),字体中,一字本如,号余庵,安徽桐城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比董其昌晚一科。二人相识的最早时间,暂未发现其他文献资料记载。此《墓志铭》文首直说“在昔戊子之岁,其昌与今少司马吴公同肄学北雍也”,则二人相识至少早在万历十六年(1588)在国子监时。
《容台集》(卷八·墓志铭)中《封少司马吴来仪公墓志铭》书影
明代非常重视国子监,作为选材之所。国子监的来源有多种,除了地方推荐、恩荫、捐例,还有一种就是会试落第的举人,翰林院可以录用其优异者进入国子监学习,以待下一届科考。因为董其昌在万历十七年(1587)中进士,之前则数次落第。加上王锡爵对他的赏识,他应该是在国子监就学的,这一点往常鲜为人知。因吴用先生平资料不详,据此《墓志铭》亦可知其曾入国子监。
吴用先少孤,由其祖父抚养成人。根据此卷《墓志铭》,其父吴应道卒时,吴用先才九岁,即嘉靖四十五年(1566)左右。吴用先成年后,对祖父孝养备至,并与吴应宾(方以智外祖父)同修宗祠、置义田。此《墓志铭》董其昌就是从与吴用先互相询问双方父母的状况开头的。
吴用先的母亲方氏,是著名的桐城方氏家族的女性。吴应道死时,方氏三十岁左右,她卒于万历十三年(1585)乙酉,卒年五十岁。因此董其昌说自己和吴用先“皆抱风木恨矣”。
董、吴二人中进士后,董其昌因为朝廷政治变动因素,大部分时间都赋闲在家,时出时隐,“浮湛宦路三十年”。而吴用先的仕宦经历,所谓“敭历中外,仗中丞之节”,取得了相当大的政绩。
在此《墓志铭》中,董其昌称呼吴用先为“司马”。明代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十三就提到“吴用先以侍郎总督蓟辽”。不过,吴应道第一次得赠中宪大夫、四川廵抚都御史,是在“平播之役”后吴用先奏最所得。“奏最”就是考绩列为优等,以此向朝廷上报。吴应道第二次得赠是在吴用先请告家居八年之后。“起家纳言”,就是吴用先起为侍郎之后,据后文乃“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纳言”本是尚书等近臣所用帻巾,有居高位而广纳群言、广征贤论之义,因此被用于代指皇帝的近臣。而董其昌说自己“而余亦承乏春卿,徼恩貤赠,追随司马,以酬昔愿于万一”。春卿,即礼部尚书;承乏,是暂任某职的谦称。
董其昌于天启五年(1625)拜南京礼部尚书,因党祸酷烈,逾年即辞归。所以,吴应道第二次得到貤赠应该是差不多在此年之前,其妻子方氏也从“恭人”升为“淑人”。而且,吴用先仍然觉得父母养育子女的无穷无尽的恩德无以为报,便“从塞上授简其昌,志赠公墓中之石”。塞上,是指蓟辽边关。虽然此《墓志铭》没有确切年款,综合以上信息可知,应当书于天启五年(1625)左右。
二、吴应道生平
根据《墓志铭》可知,吴应道,字自明,别号来仪居士。所以《容台文集》收入此文时命名为《封少司马吴来仪公墓铭》。吴应道自幼聪颖过人,但是其父怜爱他,生怕他过于勤奋而过于疲劳。虽然他从师学习,但不太让他去私塾,每年大约就去三个月左右。直到二十岁弱冠之年,他体悟到“学殖易落,韶年不再”,开始发奋学习,精于诵读,娴于帖括(科举应试文章)。之后吴应道在宣城参加考试。
但不幸的是,吴应道就在应考期间染上重疾,回到桐城后很快就去世了,葬于麻溪路庄之阳。董其昌在描述吴应道临终前的场景上颇着笔墨。吴应道嘱托夫人方氏照顾父母,尤其是对时年九岁的吴用先期望很高。其后,方氏守贞向佛,抚养幼子,终于将吴用先、吴用衡兄弟培养成才。
董其昌用了几个事例对吴应道的人物形象进行了充分刻画。一是借吴用先的转述,他因年幼丧父,父亲的形貌都已模糊,是其母方夫人为他描述“仪容修伟,神情高迈”的父亲形象。方氏还特别提到结婚那天,“奁具甚盛”,但吴应道却“目不一瞬”,这个细节提示了吴应道不为财物所动。整理吴应道的遗作时,发现“装潢缃帙,整洁庄严,朱墨分雠,鲁鱼咸辨,是元凯传注之癖也”。非常整洁有条理,而且校勘严谨合理,就好像魏晋时人杜预(字元凯)注解《左传》那样。吴应道志趣高尚的形象呼之欲出。
二是说到吴应道在其父生病时,“吁天请代,医祷服劳,裾不解带,既瘥而后即安”。祈祷上苍用自己替代父亲的疾病,请医生看病照料,甚至夜间都和衣而眠,直到父亲病愈。
三是读到吴应道的遗文中有“所忧非忧贫,斯忧其可休。处处凌九霄,行行戒深沟”的诗句。不过,董其昌认为这诗句是西晋张华所作《励志诗》,其实是明代陈献章《赠李世卿六首·其三》的内容。诗句反映了吴应道的人生态度和志向,是其言语的表达。
这三个方面,分别是立行、立德、立言,所以董其昌哀叹吴应道生不假年,天妒英才,英年早逝而来不及完成“三不朽”之事(立德、立功、立言)。但是他认为,上述三个方面的事例,就像“尝一脔而知全鼎,窥片羽而知九苞”,足以“传神写照”,能看出吴应道如果得享长寿,必然能成就不朽的事业。
《墓志铭》还交代了吴应道夫人方氏、其子孙的婚配姻娅。吴应道与方氏生二子,长即吴用先,次子吴用衡。吴用先娶太学生唐檄之女,唐氏也屡赠淑人。吴用衡鸿是胪寺序班,娶方学易之女。其孙辈共有九人,孙子七人,孙女二人。吴用先有三个儿子:“日昶,文华殿中书舍人,娶礼部侍郎何如宠之女;日暠,恩生,娶光禄寺卿盛世承长男孝廉盛可藩之女;日旻,娶户部主事韩国藩之女。”一个女儿“适佥都御史左光斗第四子”。吴用衡有四个儿子:“日旦,福建建安县县丞,娶方氏;日昇,邑庠生,娶孙氏;日晟,太学生,娶唐氏;日昺,太学生,娶方氏。”一个女儿“适邑庠生金日镜”。
三、《吴应道墓志铭》的撰写与书写
董其昌写墓志铭的风格带有很强的明代小品文趣味,因此突破了传统墓志铭的固定形式。传统的墓志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叙述逝者的仕宦经历,这是“三不朽”中“立功”的体现。但对一般士绅而言,没有仕宦经历,这部分是缺失的,所以董其昌就做相应的调整,尽量从自己与逝者及其家人的交往入手,尽力赞扬逝者的人生。
此《墓志铭》就属于这种情况。因为吴应道英年早逝,没有取得“立功”的不朽,但是他的儿子、孙子都比较发达,尤其是吴用先身居朝廷重位,所以董其昌全篇都紧扣自己与吴用先的交往。尤其是通过吴用先的转述,选择了吴应道生平几个事例,来营造他“三不朽”的形象。可是,吴应道的“立功”毕竟不成立,董其昌便以“立行”来替代言之。
在崇祯三年刻《容台文集》中,对这篇墓志铭做了较大的删减和修改。其中删减最明显的,首先就是吴用先转述的方夫人对吴应道“立行”的描述。而将“追其遗事”改为“追其遗行”。孝敬太公的“立德”孝行,也兼有了“立行”的成分。但是后文仍然提到“三不朽”未改,这就造成了行文的突兀感。
另外一处较大的删减,是将整段的有关吴应道生卒时间、子孙姻娅悉数削去。简述吴应道生平几个事例后,从“若司马公之传神写照,亦何止颧上三毛而已”这一句紧接“铭曰”,因而全文形成了缺失片段的不完整感。这一处删减或许是有深层次的原因的。
吴用先在天启五年(1625)左右请董其昌为吴应道作此《墓志铭》,正是魏忠贤党羽正肆虐的时候。虽然当时吴用先还在官位上,但在左光斗遇难后便愤而辞归,并于次年(1526)病卒于家。天启七年(1627)八月,天启帝驾崩。在众臣参劾下,这年十一月崇祯帝即将魏忠贤发往凤阳,随后又命锦衣卫前去逮捕,押回北京审判。魏忠贤畏罪自杀,客氏也被鞭死于浣衣局,魏氏党羽也逐步得到相应惩处。
崇祯二年(1629)二月,崇祯帝命大学士韩爌等人审定逆案,这才将魏忠贤的主要党羽逐出,东林党人又得以进用。但是,魏党残余仍然在朝,政局摇摆不定。与逆案有关的人图谋报复。其后温体仁、薛国观等人相继执政,暗中排挤正人,准备翻逆案。这个时期复杂的政局与《容台集》的编纂正好同期,政治趋向还不明朗。《吴应道墓志铭》牵涉到左光斗,还相当敏感。因此,删除家庭姻娅既可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对吴、左两家也不会过多暴露详细家庭成员情况。
董其昌对旧稿的删改,符合编纂文集的惯例,也和董其昌不留底稿的习惯有关。浩繁的《容台集》应该不会完全没有底稿,但大多数应该是向亲朋好友们抄录搜集回来的。对这样的稿子,校对和修改是必然的。崇祯初年刻板付印,其搜集编纂工作必然提前几年。因此,考虑到同时期的政治状况,就不难理解《吴应道墓志铭》的删改情况了。
此《墓志铭》是董其昌七十一岁左右的书法作品,主要出入二王法度,比较类似《圣教序》的风格,又带一点李邕书法特点。字体端庄雍容,气息清雅隽秀。董其昌年轻时书法从颜体入手,其后于晋、唐、宋、元各大家无所不窥,四十岁前便自负不将祝枝山、文徵明置于眼角。七十岁左右,正是他书法的成熟期,精熟于二王法度,又旁收其他各大家的特色。这个时期,他的书法笔法严谨隽雅,用墨也清新润泽,章法布局比较疏朗。因此风格飘逸高华,尚不具七十五岁以后的那种萧散飘逸并老态蜷缩之状。
因此,《吴应道墓志铭》保留了珍贵的历史信息,加上书法精美,绝非应酬之作。考虑到墓志铭系给逝者所写的文章,按理是不太会当做文学内容来书法创作的,大多都是交付给逝者家人的应用之作。因此,存世墓志铭的书写,一般就是草稿和正稿。若是正稿有所涂改,那是不太严谨的,往往是比较仓促,或者必须写在对方提供的绢纸材料上,不得已涂改。等到正式刻制墓志铭再由刻工采用改定稿。如《行书郑公墓志铭册》,董氏仍有圈改涂乙,应该不能算标准的正稿。而《吴应道墓志铭》书写格式严谨,丝毫无误,显然不是初稿,应该就是当年写给吴应道的正稿。
刘泽源题引首
谭宗敬、于荫霖、吴汝纶等题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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