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5-31 10:23:00 来源:收藏快报 尼松义
一把出自晚清玉成窑名家的“阿曼陀室”“彭年”款紫泥汉君壶,在西泠印社2019春拍会上以197.8万元的高价成交。与真品“曼生壶”的市场价格相比,这把被定义为“致敬壶”的汉君壶,夺得这样的拍卖价已非同寻常。
后世名家仿制的一把“曼生壶”,为何能拍出如此高价呢?笔者分析,其原因有二:一是出于致敬和追慕,此壶的身上笼罩着“曼生壶”的耀眼光环;二是玉成窑始创时间约为清同治年间,由梅调鼎、任伯年、胡公寿、虚谷等文化名人及何心舟、王东石等制壶名家在今浙江省宁波慈城创办,西泠印社所拍该壶作为致敬壶是曼生之后的名家所作,名家仿名家,当然能吸引买家注目,拍出高价也在情理之中。
从这把致敬壶,笔者联想到紫砂壶的仿制和假冒的话题。活跃于清代嘉庆、道光年间的书画家、篆刻家陈鸿寿,以创制“曼生壶”而闻名天下。200多年来,“曼生壶”一直引领紫砂风潮,世人争相求之,真品“曼生壶”如今已奇货可居。笔者以为,致敬也好,追慕也罢,仿制本来没有错,可是一定不能以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在致敬和追慕仿制“曼生壶”时,可以署上紫砂艺人自己的名款,就如同样追慕“曼生壶”的清晚期紫砂名手何心舟那样,仿而不假,大大方方地在壶上落下“曼陀华馆”的款识。
作假售假是十分有害的。一方面,以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仿制作假行为,必然为鉴别防伪带来困难,它迷惑了买家的眼睛,让买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仿制作假者虽然一时获得了经济回报,但必将留下不好的名声。绘画大师张大千就是一例。当年他从临摹开始,曾经仿制过唐寅、石涛、八大山人等明清画家的作品,以假乱真,以假充真,迷惑了很多人,谋取了经济利益,成为他绘画人生的一个黑点。
其实,齐白石等一些大师对此是坚决抵制的,他们强调艺术要有个性,盲目仿制要不得,作假售假更不能容忍。
仿制艺术品无可厚非。古往今来,因为对前世或当世艺术家、艺术品怀以崇拜、致敬、追慕之情,而予以仿制之事屡见不鲜,但当事者大都会掌握一个底线,这就是仿而有度、仿而不假,要在仿制艺术品上光明正大地署上“张三仿某某法”“李四拟某某笔意”“王二麻子摹某某之作”等款识,以示区别。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博物馆、艺术馆、考古所等文博机构由于展陈、宣传、推广等需要,考虑到文物安全,曾推出过不少仿制、复制艺术品和相关文创产品。在这些物品上,它们都会清晰地注明“复制件”“仿制件”“文创产品”等标识,以避免以仿乱真。可以说,这些致敬、追慕和保护古代艺术品之举是应该肯定的。
值得重视的是,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艺术品仿制、复制方面的专门法规,艺术品复制、仿制、文创产品开发一直未能实施有效监管。相信随着相关法规的建立健全,文物艺术品复制、仿制领域必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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