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7-8 10:32:43 来源:北京商报
贾丛丛/漫画
近年来,慈善拍卖吸引了不少大众的关注和参与,然而,就在各种慈善拍卖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一些负面消息也接踵而至,甚至成了别有用心者捞金的工具。一些山寨社团组织往往打着“慈善”的幌子进行商业活动,最终善款流向不明,严重挫伤了慈善拍卖的公信力和参与者的热情。那么,这些假慈善拍卖活动究竟是怎么做局的?大众应该如何进行甄别呢?
“慈善”幌子下的乱象
日前,被称为“意笔书法大师”的马骏在多家企业的操办下举办了一场义演会,所谓义演,就是拍卖其书法作品,并推销马骏公司的红茶产品。活动当日,若想要进入现场则需先交纳100元的爱心款,并称这笔爱心款将用于山区小学公益图书馆的建设。根据主持人的介绍,马骏的头衔囊括了“国际美术家联合会副主席”、“联合国文化总署常委”、“中国书画名家联合会主席”等多个头衔。
后经查实发现,马骏头衔中提到的“中国书画名家联合会”、“国际美术家协会”等,早在2016年就被民政部公布为非法设立的山寨社团。“联合国文化总署”实际是一位美籍华人在美国注册的一家公司而已,并非联合国的机构。其红茶产品所宣传获得的“中国著名品牌”,也曾被工商总局列为非法评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主持人还介绍称,只要购买马骏字画、茶叶总额达到一定总数不仅可获得不同价位的豪车一年使用权,还能获得金秀瑶族自治县马骏红茶业公司赠送的股权一年分红。爱心奉献者在使用豪车一年内,如能跟随该公司进行5场以上的慈善公益活动,该公司考核认可后,将豪车直接过户并免费赠送给爱心奉献者。
对于善款的去向,主办方原本称对于进会场每人捐赠的100元以及拍卖书法所得将用于贫困地区的慈善活动,到时买画人可以同去,监督善款使用。而另一位会务执行人员则称,除了进会场前每人捐的100元外,字画拍卖所得并不列入公益善款用途。最终,经过主办方商量,最后联合表示,“决定拿出拍卖款扣除会议成本后的20%来做公益善款,合计约为6万元,加上进门前每人交纳的100元爱心款,预计公益款达到8万元左右”。但对于这笔公益善款如何监管使用,活动方未能给予明确的方案。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刘双舟表示,“慈善拍卖就是慈善财产变现中的拍卖,衡量一场慈善拍卖是否合规要看其主办方的资质,主办方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除此之外,由于有着献爱心的缘由,慈善拍卖总能相对容易地引起受众的关注,这就给别有用心者带来了可乘之机,一些打着慈善幌子进行商业活动的山寨机构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这一模式的良性发展”。
公益与商业如何权衡
其实,慈善拍卖遭受质疑并非个案,早在2013年平安康复中心就因未收到善款而以富迪慈善基金会“诈捐”为由,将富迪慈善基金会告上了法庭。在该场拍卖中,现场拍卖了两幅艺术家马承宽的作品,起价10万元的两幅作品,先后被两名“热心人士”分别以65万元和100万元的高价竞得。司仪先后邀请两人上台,介绍他们是来自富迪慈善基金会的嘉宾。其中一人还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推介富迪慈善基金会、宣传广州富迪健康科技公司的健康产品以及网上支付系统。当晚过后,平安康复中心也未拿到165万元的善款,于是向富迪慈善基金会发出了律师函。如此商业化色彩浓重的“慈善拍卖”不得不让人心生质疑,而随后晚宴筹划人和竞拍人也当庭作证,曝出竞拍人全是托儿,“现场拍卖”只是为了活跃气氛的“慈善秀”。
不难看出,假慈善正是借着公益的噱头进行敛财和个人秀,当慈善变成商业营销手段后,裹着慈善外衣的“公益秀”其本质不过是牟利第一,而能否真正实现慈善在谋利者看来早已不再重要,对于这些假慈善来说,无论是靠宣传莅临嘉宾的头衔还是依靠山寨机构的装点,都不过是为了这场“慈善拍卖”看上去似模似样,能够被大众所认可。
然而,尽管“慈善拍卖”屡被别有用心者利用,但通过拍卖进行善款筹集依然是慈善机构常用的筹集方式,这对公益活动的推行以及拍卖形式的推广无疑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不仅通过明星,艺术家以及企业的影响力拓宽了慈善的辐射范围,更将竞买者的爱心与艺术消费连接在了一起。
随着慈善拍卖活动的日益推进,一些机构似乎也在摸索中找到了慈善拍卖的发展方向。6月中旬,由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落槌有爱”活动进行了首场拍卖,据了解,活动拍卖成交额为125.8万元,现场接受企业物资及现金捐赠达520万元,拍卖所得善款将全部用于捐助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橙色书包”、“向日葵图书馆”等公益项目。而已经举行了14届的芭莎慈善之夜也利用拍卖这一形式让更多的明星、名人参与慈善,甚至仅在一晚就能获得高达几千万的成交额。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表示,“拍卖业一直就有着积极参与慈善的传统,甚至近十年来,我们将承担慈善领域中的社会责任纳入对拍卖企业等级的评估之中。而在去年颁布的《慈善法》中,也明确了拍卖是慈善筹款的重要渠道和方式,在相关法律不断完善的今天,社会慈善的热情也被唤醒,中拍协也在积极讨论如何在《拍卖法》以及《慈善法》的法律之下使慈善领域与拍卖领域更好地实现跨界联姻”。
监管缺项亟待完善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慈善拍卖活动整体态势良好的今天,依然存在着不少山寨团体打着公益旗号进行假慈善的行为。从是否盈利来看,公益是非盈利性的,其注重的是社会效益的辐射和影响力,而拍卖则是一种商业行为,讲求一定的回报率。市面上的“假慈善拍卖”正是在拍卖形式的掩护下为自己谋私,那么,慈善和拍卖这两个看似矛盾的命题又该怎样实现破解和有效监管呢?
在刘双舟看来,现有的规范商业拍卖活动的《拍卖法》已经无法满足慈善拍卖的需要,而且也不完全适用于慈善公益拍卖这种特殊的拍卖活动。尽管《慈善法》也对慈善拍卖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仍迫切需要拍卖行业或慈善公益行业牵头组织、制定、出台统一的慈善拍卖行业规范或行业标准。
对此,欧阳树英表示,中拍协目前也在准备起草公益拍卖的行业标准,希望通过多年的实践构建一个拍卖行业的团体标准,引导拍卖企业该如何规范慈善拍卖,同时对存在商业行为的慈善拍卖活动加强监管力度,提倡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环境。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对于由慈善机构与拍卖企业合作的慈善活动,我们要求拍卖企业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之下进行慈善拍卖,这不仅对拍卖的质量能够有效监督,也尽可能避免了拍卖企业的法律纠纷。无论是委托拍卖企业还是由慈善组织自行组织的公益拍卖活动,整个活动都应公开透明,慈善机构应定期公示善款去向和项目执行情况。总之,既要遵循《慈善法》的规定也要符合《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了能够有效避免山寨慈善拍卖的滋生,除了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监管和监督外,还要求爱心参拍者也要擦亮双眼,对慈善拍卖的正规性进行甄别。欧阳树英指出,大众在参与慈善拍卖时应先了解主办方的情况,一般来说,正规的慈善机构资质都可以通过民政部网站查询;其次,具有公募资格的正规慈善机构在成交后一般也能开具公益捐赠发票,因此,大众也可以就主办方是否能够开具公益捐赠发票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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