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书法家的美术语丝



时间:2011-2-28 22:16:55 文章来源:仲敬干(美术评论家) 
其一:
  书法是中国独特的,独有的一款艺术奇葩。从汉字本质的功能来说,它具有两条基本的属性:
  一是传情达意的一个载体,即实用性。
  二是作为艺术创作,即张显个人风格的书写。


其二:
  从甲骨至今日之漫长的书写过渡中,其汉字本身的魅力,可说是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二王”、“颜柳”、“怀素”、“米颠”、“苏轼”、“赵佶”、“王铎”等等,可谓群星灿烂。他们将汉字的笔划之美,运笔之势,发挥至极,淋漓尽致。

其三:
  于右任在中年以后专攻草书,并创立了自成体系的“标准草书”,以“易识、易写、准确、美丽”为原则,被誉为“旷代草圣”。

其四:
  书法最忌讳一个“乱”字。书法同样忌讳,“墨”守成规。书法最给力的就是有“气”运笔时,所产生的一种回肠荡气的墨迹之美。书法重在线条的穿行、滑翔,起承转合,大彻大悟,笔到墨到。

其五:
  语云:“雅俗共倾,莫若音乐。”
  古风盈盈者,常见书法;物重于形式者也,书也。
  书法可以有音律之韵,而有音律之韵的不一定就是书法。
  书法是有形的音乐,音乐是无形的书法。

其六:
  对文字要有敬畏之心。
  对运笔要有敬重之情。
  对内容要有敬佩之仪。
  对作品要有敬意之念。
  书法是创作,不是做秀。书法是在现有文字的基础上,在“法”的框架内, “横行天下”,有勇有谋。

其七:
  书法还是用传统的手书,比较好。那些用耳朵、鼻孔、嘴巴、脚趾,以及凡是超出手工业以外的演练,都不是正统、常态的书法之路。当然,对于手残之士,那另当别论,或更应鼓励之的。我以为。
书法也不仅仅是,单把文字完整无缺的书写下来,就是“书法”了。书法是一种艺术形式,是变化无穷中的一种文化解读。

其八:
  今人之书法作品的常见病是:读不成句,看不到底,联不成章。反过来则又说人家没文化,不懂书法,不懂艺术。
  但是,如果家里挂着一幅书法作品,也是象模象样的,十分够艺术,而结果作品中说的是什么?人家连一个字也不识;认不出来,整个是个天书。试问,欣赏的乐趣从何而来?实用价值在哪?

其九:
  李鸿章、曾国蕃、康有为、蔡元培、弘一法师、马公愚、鲁迅、赵朴初以及后来的一些名人要员,文人墨客们。他们的书法墨迹一直以来,是收藏家必争的收藏对象。个中原因:一是名人,二是内容好,三是字漂亮不必说,而且都能认出来,可谓相看两不厌了。

  不像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常年挂着一幅“灵堂”里常见的对联,他却浑然不知。

  这样的书法,其功力一定是不差的,差的是结“字”的变形,不在“法”理上。

其十:
  书法,只在自我陶醉,自我欣赏没用;要让大家都感觉到你的字好,才是真正的好。比如毛泽东、林散之、启功等都是个性鲜明的书法家。
我们应倡导一种,书法应向“民用产品”倾斜潮流,而不只是个别研究家。如是。2011年2月27日夜心于上海三象画廊仲敬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