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艺术新闻 >滚动新闻> 正文

咏梅:陈家泠咏梅书画作品展

时间:2023-2-18 10:32:19  来源:中国当代艺术网


(1/6)咏梅:陈家泠咏梅书画作品展


(2/6)《梅花香自苦寒来》 纸本设色 70cmx240cm 2022年


(3/6)《喜登高枝》 纸本设色 70cmx240cm 2022年


(4/6)《雪梅·其一》 纸本水墨 70cmx240cm 2022年


(5/6)《探梅》 纸本水墨 70cmx240cm 2022年


(6/6)《只留清气满乾坤》 纸本水墨 70cmx240cm 2022年

  展览名称:咏梅:陈家泠咏梅书画作品展

  展览时间:2023/02/18~2023/02/27

  展览地点:[北京]-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19号-(荣宝斋当代艺术馆)

  主办单位:荣宝斋

  参展艺术家:陈家泠

   学术支持:荣宝斋艺术委员会

   展览时间:2023年2月18日—2月27日

   开幕时间:2023年2月18日下午3:00

   展览厅:荣宝斋大厦一层


展览前言

   在长达三个半世纪的岁月历程中,荣宝斋始终与书画家偕行,结翰墨缘,传为佳话。其实,这正是荣宝斋一以贯之的文化经营理念,即“以文会友,荣名为宝”,从而也赢得了“书画家之家” “国家画廊”这样的美誉与口碑。以书画为纽带,传承民族文化,提升审美认知,繁荣艺术市场,惠及黎民百姓。一路走来的荣宝斋,栉风沐雨,披荆斩棘,但其初衷未泯,始终与书画家休戚与共,同心同德。

   荣宝斋当代艺术馆锐意图新,注重时代精神,不断发掘有思想有实力的艺术新锐,在注重传统的同时,更注重时代精神,坚持艺品与人品的统一,坚持艺术价值与文化内涵的统一。这也是荣宝斋一代一代薪火传承的文化价值和艺术理想。

   陈家泠先生对中国画的传统历史有着深入的研究,他自己的艺术风格和语言就是基于悠久的中国画传统形成的,其中既融汇了中国传统的艺术精神,又凸显了作为海派艺术家代表的创新意识。他传承和弘扬了海派的艺术精神和海派的文化特征,以更宽阔的视野和更包容的心态来进行艺术创作,作品彰显着家国情怀与东方灵韵,是新时代中国艺术精神与形貌创造的践行者。

   陈家泠先生说:我要用梅花的风骨,表现一个老艺术家在疫情期间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要用梅花展示生命的品质。每幅画配一首有关咏梅的诗,把书画合璧作为一个联展,让读者在读诗中品画,或在赏画中读诗。

   本次展览展出陈家泠先生五十余组近百幅梅花专题的书画合璧作品,便是对时代新气象、新精神、新画境的一个很完美的注释。

荣宝斋

2023 年 2 月

   陈家泠

   1937年出生于浙江杭州,1963年毕业于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师从潘天寿、陆俨少等先生。现为中国国家画院首聘研究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上海美术学院教授。出版画册、教材、著作数十部。

   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大展并获奖。诸多作品被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等文博机构收藏。80年代起创造出具有中国气派,兼有印象派、抽象派及表现主义特点的现代国画风格。多次在国外高等艺术学院讲学并展出作品。

   1986年至2006年分别在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英国、加拿大、西班牙、印度、新加坡等二十个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博物馆、美术馆、艺术中心及著名画廊举办画展和联展。

   2009年至2014年分别在中央美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湖南岳麓书院、台湾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美术学院、上海美术学院等著名院校进行学术演讲。

   2007年至2017年分别在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中国画院、上海美术馆及多个省博物馆、美术馆举办大型个人艺术展览,中国国家博物馆于2013年和2017年两次举办陈家泠艺术大展。

   由上影集团组织拍摄的纪录片《陈家泠》分别获得中澳国际电影节、中美电影节和夏威夷国际电影节三项最佳纪录片大奖、陈家泠被第九届夏威夷国际电影节授予“文化大使”称号。2016年应邀为杭州 G20峰会创作的巨幅作品《西湖景色》,成为各国参会领导人与中国国家领导人合影的背景画而享誉世界。

   2019年1月13日“上海玉佛禅寺陈家泠佛教艺术馆”正式开馆,陈家泠佛教艺术馆是我国首个寺院设立的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佛教艺术馆,是享有国家收藏资格的公共艺术馆。

   2021年6月18日上海交通大学举办的“红星照我行”革命圣地陈家泠作品展,展出的12幅山水作品,其中6幅来自中国国家博物馆的收藏。

版权与免责声明: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版权归原网站及作者所有;本站发表之图文,均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大众鉴赏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或不良信息内容,请您告知(电话:17712620144,QQ:476944718,邮件:476944718@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