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2-16 21:33:05 来源:文旅中国
根据《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要求,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近日已启动申报。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单位应结合各自收藏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捐赠性收藏项目与常规收藏项目。参与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计划于2023年内实施并完成;需纳入实施单位年度收藏经费使用计划,有配套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各实施单位应按程序逐级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各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须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通过的材料统一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艺术司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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