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8-20 9:01:24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宋健
工艺美术作为我国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也是中国漫长的农耕文明孕育下传统手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艺美术政策既与文化政策相关,更是一种产业政策,深刻影响着不同历史时期工艺美术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手工业为民众的生活日用和生产资料的供给贡献了巨大力量,并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工艺美术在“美化人民生活”的同时还担负着对外出口、为国家创收外汇储备的特殊任务。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对工艺美术的体制进行了大规模的重建和改造。随着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中国开始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快速过渡。由个体到集体和公有,由小生产到合作化和大生产,工艺美术作为手工业的重要组成,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淬炼重生,在所有制形式、生产关系、方式和面貌方面都发生了空前的转变。
作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对工艺美术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体制机制改革。1953年11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确定了手工业改造的总体方针,明确了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三种合作化组织形式,其核心便是以合作社的形式将原本分散、个体的从业者组织起来,以集体经济的方式有计划地指导从业者进行生产创作,提高生产力。在扩大手工业产销满足民众生活需求、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也将大部分传统的手工劳作的生产形式转换并纳入到机械化生产的范畴中,而对于一些不适宜机械化生产的特种工艺美术,仍保留手工制作的形式。全面合作化解放了小手工业者原有的生产关系,集体生产和创作也促进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至1956年,全国工艺美术合作组织的产值达到1.89亿元,较1952年增长近一倍。例如浙江省的十字花刺绣、万缕丝花边、绣衣、金丝草帽、麻帽等产品的产值由1950年的406万元增长到1956年的1770万元;江苏苏州至1956年已发展了26个工艺美术合作组织,挖掘和恢复了缂丝、通草堆花、虎丘泥人、木雕、石雕、碑刻等传统工艺品的生产;江苏扬州的漆器行业在全部恢复了原有的漆器产品的同时,还拓展了漆器挂屏、竹刻镶嵌等百余种新产品。通过合作社将工艺美术艺人组织起来的优势迅速显现,工艺美术的出口销路逐渐打开,产品需求量大增,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传统的工艺美术产区也重燃生机,生产规模和产值大幅提高,许多久未生产的工艺品类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手工业的合作化进程也极大促进了工艺美术技艺的公开、交流与传承。为了克服封建社会工匠文化在技艺传续上的保守和封闭,打通技艺传播的屏障,合作社内部对重点艺人和技术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以教育说服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引导,在合作社的推动下,老艺人逐渐放下“包袱”积极传艺。技艺的公开和交流,推动了集体生产和创作的发展,也激发了技艺的更新和新技术的产生。以苏绣为例,“散套针”“双面绣”“借色乱针”“网套针”“戳纱针”等一批新的刺绣技法在这一时期相继研制成功,至1960年已完成了43种苏绣针法的整理及运用。此外,政府还积极组织开办工艺美术专修班和研修班,一方面,开办中专学制的工艺美术专修教育,并与生产密切结合,培养年轻学员,为技艺传承积蓄技术骨干力量;另一方面,组织老艺人和技艺精湛的中青年艺人进入高等美术院校学习,例如1954年在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开办的“民间美术工艺研究班”、1956年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开办的“丝绸艺人创作研修班”等,学员们通过对专业美术知识的学习,提升了在观察、造型等方面的艺术素养和水平,并在研修班的思想政治学习中进一步加强了对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与此同时,人民政府针对工艺美术的保护、发展和提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首先,加强对艺人的团结教育和照顾,在物质待遇方面给予技艺高超的老艺人较高的工资和技艺津贴,安排他们生产创作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工艺美术精品,年老不能从事生产者可聘为顾问并发放薪金,给予师傅带徒弟者以教学津贴,并为老艺人提供创作上的便利条件;在生产合作社的社员待遇上,克服单纯的计件工资制度,部分工艺美术品的生产视其艺术价值和实际工数发放报酬。在政治待遇上,赋予老艺人一定的政治地位,使其参加必要的政治活动,给予学术头衔等,这些政策使工艺美术艺人的生产和创作积极性空前提高。其次,加强对新艺徒的培养,组织招收一部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作为艺徒,在其学艺期间给予适当津贴补助,待能够独立从事生产创作时发放工资,同时还组织美术专科学校的学生向优秀老艺人学习工艺美术技艺。另外,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工艺美术研究机构并加强国家对工艺美术事业的领导,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工艺美术局、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中央工艺美术科学研究所等一批机构陆续成立,在行业管理、高等教育与工艺研究等层面,奠定了新中国工艺美术发展的基础。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工艺美术演进和转换历程的关键阶段,党和政府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实施表明国家对工艺美术艺人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中作用的高度重视,从封建社会的“匠人”到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社员”,亦扭转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对“九流之末”的工匠的偏见。在这一进程中,新中国的工艺美术在生产、创作面貌、传承与创新等方面获得了极大的提升,奠定了此后一个历史时期工艺美术的生产创作机制和发展方向。其在人才培育、工艺革新等领域的开创性举措时至今日仍然产生着重要影响,对当下中国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也将有着历久弥新、照鉴未来的价值。
(作者系苏州大学讲师,本文由“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资助、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研究”[17ZD0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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