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艺术新闻 >展览资讯> 正文

黄志坚美术文献首次集中亮相,曾提出革新是岭南画派的灵魂

时间:2021-9-21 15:56:26  来源:南方都市报

  9月18日,作为“广东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项目之一,“笔墨常随日月新——黄志坚捐赠美术文献展”在广东美术馆开展。广东美术馆馆长王绍强担任展览艺术总监,广州美术学院教授李伟铭担任学术主持,广东美术馆胡宇清为展览策展人。本次展览中大量珍贵的文献资料第一次跟观众见面,这些展品包括绘画作品、手稿、画稿、书信、民国展览出版物、藏书、雕塑以及视频等,共计300余件。 本次展览将持续至10月14日。   

  开馆以来首次全面集中展示黄志坚美术文献

  据广东美术馆馆长王绍强介绍,本次展览是基于1997年黄志坚先生家属捐赠的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美术文献,其中包括他生前的藏书、美术史料、个人手稿和画稿等。黄志坚先生生前长年累月节衣缩食,惜书如命,使这些典籍得以保存下来。他的藏书涉及经史子集,从中国近现代美术思潮丛书、清末以降美术范本、各类画谱、展览出版物、杂志、历史文学类图书到日本、欧洲出版的近现代美术画册和图典等,无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令人叹为观止。黄志坚是岭南画派著名的花鸟画家,同时也是一位研究学者,他在探索和实践岭南画派革新的艺术道路上,不遗余力搜集与岭南画派历史相关的文献资料,从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在艺术创作的同时,撰写系列研究文章,引起广泛的关注。除此,黄志坚先生还留下来上千份创作、写生和速写画稿。

  展览立足从黄志坚先生家属捐赠的美术文献出发,通过梳理黄志坚先生的文章手稿和美术史料,呈现他对于岭南画派的研究成果。广东美术馆开馆以来这批文献第一次得到全面集中的展示。

  黄志坚(1919-1994),是20世纪末广东岭南画派花鸟画变革的重要艺术家之一。他毕业于香港岭南大学社会学系,曾任广州画院副院长、广州中国画会会长等职。黄志坚自幼热爱丹青,天资聪颖,18岁以两件花鸟作品入选1937年教育部主办的全国第二次美展。从少年时代开始,他师从傅菩禅、冯润之、张谷雏、高剑父、叶恭绰、赵少昂、黄少强、何漆园等名家学诗习画,其中以岭南画派的黄少强对他的艺术和人生道路影响最深刻。

  黄志坚先生在与岭南画派大师的交往之中成长起来。他对岭南画派核心精神的心领神会,开创了属于自己的艺术道路,由此生发的使命感促使他关注岭南画派的历史和理论建设。他耗费毕生心血搜集岭南画派大师的第一手文献资料,梳理岭南画派历史,总结岭南画派的贡献,从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撰写了系列研究文章,其中《怀念黄少强老师》《陈树人先生的人品和画品》《高山仰止——纪念高奇峰先生逝世六十周年》等文,追忆和缅怀岭南画派大师黄少强、陈树人和高奇峰等人的艺术和教育活动;《岭南画派初探》《论“岭南派”的特征》《岭南画派的时代背景及其历史贡献》等文,研究岭南画派名称的由来,总结岭南画派艺术创作的重要特征,提出革新是岭南画派的灵魂等思想观点,启发岭南画派其他学者的研究工作。

  “笔墨常随日月新”撷取自黄志坚自题诗

  策展人胡宇清20多年前曾参与黄志坚先生藏书的移交整理工作,她告诉南都记者,展览名称 “笔墨常随日月新”,乃撷取黄志坚先生80年代由人生有感而发的诗词《六十三初度庐山抒怀》。她介绍,这是一个关于阅读和观看的展览,分成“一页图书一寸肝”和“龙虬自有姿”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根据黄志坚先生研究对象的脉络线索,通过展示他的手稿原件、搜集和整理的一手美术文献,结合岭南画派高剑父、高奇峰、陈树人、黄少强、赵少昂、黎葛民、方人定、关山月、黎雄才、何漆园、陈凝丹等名家的作品,呈现一位和岭南画派有极深学术渊源的艺术家从不一样的角度出发去认识岭南画派,向观众呈现黄志坚先生作为学者的独特气质。

  展览第二部分展现黄志坚先生花鸟画创作的造诣。20世纪70年代末他回归花鸟画创作,他笔下的木棉、凤凰木、木麻黄等树木,带着强烈的个人风格和时代气息,在20世纪80年代广东画坛引起巨大反响。李伟铭教授高度评价他的花鸟作品:“黄志坚在笼罩着岭南花鸟画坛的甜熟而又矫揉做作的脂粉气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壮阔雄伟的阳刚之气”。展览中《龙虬》《红梅》《长松颂》《万松图》《悬崖白梅》《竹林鸡喧》等馆藏作品,是黄志坚代表作品的其中一部分,体现他艺术创作的高度。

  黄志坚跨越美术、历史、文学、哲学等不同领域的阅读兴趣、常年坚持读书写作的积累,以及丰富的藏书使得他拥有更宽广的视野和深厚的人文修养去构建岭南画派历史观。广东美术馆希望通过此次展览展示黄志坚先生大量的第一手美术文献资料,追寻其横跨阅读写作、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一体的工作方式和研究脉络,展示他同时兼具艺术家和学者身份的独特气质和人格魅力。

魅力

版权与免责声明: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版权归原网站及作者所有;本站发表之图文,均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大众鉴赏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或不良信息内容,请您告知(电话:17712620144,QQ:476944718,邮件:476944718@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